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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服装圈

山西省消协公布60款婴幼儿服装比较试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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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30 18:45:18 2005 0

濄去╭┛嘞 发表于 2022-4-30 18:45:18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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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30 18:45:18

市场上销售的婴幼儿服装能不能保证孩子们的健康、安全?11月29日下午,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公布了60款婴幼儿服装的比较试验结果。部分服装样品在pH值、耐汗渍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附件抗拉强力、绳带要求等方面存在问题。令人忧心的是,不合格产品中有些是婴幼儿服装界的大牌,如“史努比”“KENZO”等。  

此次比较试验的样品由省消协组织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从省城天美新天地、和信摩尔(长风店)、北美新天地、万达购物广场、北京燕莎太原店、华宇购物中心(开化寺)、王府井百货(亲贤北街)、茂业天地、铜锣湾购物中心、梅园百盛、长风百盛、沃尔玛超市(长风店)、美特好超市(滨河店)、家乐福超市(长风店)大型购物场所及天猫、京东商城线上购物平台随机购买,涉及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地企业生产或经销的婴幼儿服装商品。  

试验结果显示,部分样品在pH值、耐汗渍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附件抗拉强力、绳带要求、耐久性标签的位置、可萃取重金属等指标上存在问题——  

●服装的pH值超标,会对人体皮肤产生刺激和腐蚀作用,容易引发皮肤瘙痒、皮炎等症状。婴幼儿皮肤娇嫩,尤其容易受到侵害。不合格样品包括茂业天地销售的“史努比”针织短袖上衣等。  

●汗渍色牢度差的服装在其穿着、使用过程中容易变色、沾染皮肤或其他衣物,影响美观。另外,脱落的染料分子等化学物质,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而危害婴幼儿健康。不合格样品包括北美新天地购买销售的一款由好孩子好妈咪零售有限公司生产的男童长裤。  

●可萃取重金属含量超标的产品,被人体吸收会累积于肝、骨骼、肾及脑中,不仅会减弱人体免疫功能、诱发癌症,还可能引发慢性中毒并伤害人的中枢神经,对婴幼儿的伤害更大。不合格样品包括王府井百货购买的商标为“CATIMINI”的连衣裙套装等。  

●服装腰部绳带不合适或不合理,可能会钩住移动的车辆等而造成危险。不合格样品包括天猫商城销售的“托玛叮当”婴幼儿服饰、京东商城销售的“班杰威尔Banjval”精品服饰19件套等。  

●耐久性标签与婴幼儿皮肤直接接触,可能会造成婴幼儿穿着时身体出现刺痒或不适感,严重时可能对其身体造成伤害。不合格样品包括万达购物广场销售的“时尚小鱼”款百搭可爱小鱼T恤、家乐福超市(长风店)销售的“TEX”女婴T恤裙子套装等。  

●服装附件拉力低于正常值,可能会引起附件脱落,诱发婴幼儿吞食,造成噎塞等安全事故,对婴幼儿带来危害。不合格样品包括美特好超市(滨河店)销售的“逗丁园”双兜奥代尔插肩七分套、沃尔玛超市(长风店)销售的“高孜”女婴短袖T恤等。  

●唾液色牢度差的婴幼儿服装,其染料有可能在撕咬过程中进入婴幼儿体内,危害身体健康。不合格样品包括天美新天地销售的“KENZO”外套等。  

●邻苯二甲酸酯是一类环境激素,主要出现在经过聚氨酯(PU)或聚氯乙烯(PVC)涂层整理的产品以及一些聚氯乙烯塑料制成的服装饰件,如纽扣、珠片等。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进入人体后,与相应的激素受体结合,干扰血液中激素的正常水平及内分泌系统,从而影响人的生殖和发育,对婴幼儿造成较大伤害。不合格样品包括王府井百货销售的“HUGOBOSS”圆领衫。制图张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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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婴幼儿服装要用好四招  

11月29日,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家长帮婴幼儿选购服装时要查标识、看质地、重安全、闻气味。  

查标识标识可以有多种形式,但内容应该全面。家长要查看商品吊牌或耐久性标签上是否标明制造者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执行产品标准等。婴幼儿纺织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  

看质地家长要注意看婴幼儿服装面料及辅料的质量。家长最好选购全部或大部分为天然纤维(如棉),以及浅色、小图案的婴幼儿服装。婴幼儿服装上应无明显织疵及污渍。  

重安全婴幼儿不太会保护自身安全,因而安全性能最为重要。婴幼儿服装头部和颈部不应有任何绳带,避免造成勒伤、缠绊等事故。婴幼儿服装上所用的附件,应能抵抗一定强度的拉伸力,避免被婴幼儿吞食造成噎塞。婴幼儿服装上所用附件,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以免划伤孩子。  

闻气味纺织品在印染加工中要使用多种整理剂,如加工工艺不当会残留多余化学成分,对人体造成伤害。家长购买婴幼儿服装时,应检查服装是否有刺激性味道或其他异味。如有刺鼻异味就不要购买,以免因化学物质超标,影响婴幼儿身体健康。  

-相关新闻  

中消协“双11”调查:  

先涨价后降价、虚构原价等情况突出  

11月2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17年“双11”网络购物商品价格跟踪调查体验报告》称,在“双11”整个体验周期内,先涨价后降价、虚构“原价”、随意标注价格的情况较为突出。  

此次调查体验发现,不同平台和商家预售规则、支付定(订)金和尾款时间不尽相同,对于定金的商家赔偿政策不一或未见明确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从对129款预售商品价格行为调查体验情况来看,预售商品价格相对规范。但也发现4款商品存在价格问题,如涉嫌以“划线价”形式虚构“原价”、预售价格不如双11当天价格优惠、预售价格频繁变化、定金随意变动。  

如,天猫某款标称为“恒源祥”品牌针织衫11月10日、11月12日、11月15日的划线价格均为508元,但11月11日划线价格调整为专柜价1280元。但专柜价说法仅在11月11日的商品页面显示,并未连续出现,也未标明出处,消费者若只看到11月11日当日价格,会因优惠力度大而被误导消费。  

又如,苏宁易购某款标称为“神画”品牌投影仪11月7日预售价为2999元,定金50抵扣450元,折算价格为2999+50-450=2599元;11月10日预售价为2799元,定金50抵扣450元,折算价格为2799+50-450=2399元;11月11日当天活动价格为2599元。可见,预售价格调整很频繁,参加第一次预售活动的消费者没有得到更多实惠。  

对非预售商品的调查体验发现,今年的“双11”促销活动中,一些平台和商家优惠活动规则设置复杂,打折、满减、红包、优惠券、津贴等多种优惠方式叠加,附加各种限制条件与使用顺序,促销规则晦涩难懂,消费者很难推算出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降低了网购消费体验。  

539款非预售商品中,不在11月11日也能以“双11”价格或更低价格购买的比例达到78.1%,其中一些平台和商家的商品存在先涨价后降价、“双11”价格不降反升等问题。  

中国消费者协会建议,有关部门完善网购价格监管制度,依法惩处价格误导行为;加强平台商品价格管理,电商平台及商家需落实诚实守信经营责任;消费者需要培养良好价格意识,坚持精明理性消费。  

来源:生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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